——唐代官吏贾言忠、贾曾、贾至

     2006-07-14 20:39 阅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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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至,字幼邻,河南洛阳人,生于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卒于唐代宗大历七年(772)。谥号曰“文”。他出生于一个官僚兼书香门第,自幼受到良好的封建教育.,性沉重而机敏,喜读经史,尤乐于自学,遇到难题勤于思索,往往无师自通,写得一手好文章,通常居于同辈之首,因而受到拥护,争先恐后地与之友善。

 

贾至的祖父名言忠,事母以孝闻名于当世,因而补为万年(今陕西临潼东西)主薄,再进升为监察御史。因为向皇帝献计破高丽(今朝鲜半岛)、举荐良将有功,累官吏部员外郎。后与尚书李敬玄不合,贬官邵州(今山西垣曲)司马。又由于违抗以司农卿爵为郡王的酷吏武懿宗的命令,被捕入狱,险而致死,再次被贬为建州(今湖南宝庆)司户参军而卒于任上。

 

贾至的父亲名曾,少有令名播之遐迩。睿宗景云年间,为吏部员外郎。玄宗为太子时,遴选官僚,以贾曾为舍人(太子属官),掌宫中之政,出廪分财。当时,太子多次派遣使者到民间采办女乐,集中起来在率更寺演习。要曾以为奢靡超度,上书进谏:作乐崇德,以和人神。韶、夏有容,咸、英有节,而女乐不与其间。昔鲁用孔子几霸,戎有由余而强,齐、秦遣以女乐,故孔子不行,由余出奔。良以冶容哇咬,蛊心丧志,圣贤疾之最甚。殿下渴贤之美未彰,好伎之声先闻,非所以追启诵、嗣尧舜之烈也。余闲置私,后廷会乐,古亦有这,犹当秘隐,不以示人,况阅之所司,明示群臣哉!愿下令屏倡优女子,诸使者采召,一切罢止。

    ——《新唐书·贾曾传》

贾曾的意思是,作乐可以培养和提高人的德行,用以构通和协调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古之韶乐、夏乐等都有节制,而女乐独不在其中。过去,鲁国聘用孔子而几乎成霸主,戎狄因由余而强胜壮大。正是因为齐国、秦国大肆采办女乐,而孔子不去,由余出奔。完全是妖冶的容貌而蛊惑人心,丧失大志,圣贤之人最为疾恨。目前,殿下求贤若渴之名尚未远播,而喜好乐伎之名却被传了出去,岂不是没有追求和继承前代圣君的壮烈事业吗?闲暇之时,宴席之间,以伎乐助兴,古已有之,但应该隐匿,不可昭示于人,何况去遍示各司和群臣呢!请求殿下明令摒除倡优女子,采办女乐之事应该一并停止。

 

太子看了贾曾的上书,深感近情合理,便依言罢止采办女乐并亲自写了一道嘉奖令以答复贾曾。

 

不久,贾曾被超拔为中书舍人,主管起草诏令,甚至参与机密。但因为父名“言忠”与“中书”之“中”同音,为避父讳没有接受而改任谏议大夫,知制诰,除加谏官衔外,其职与中书舍人略同。开元初年,再拜中书舍人,贾曾依然推辞不就。群臣劝导说:中书乃曹司之名非官职,依礼不当避讳,才就职。当时,他与苏晋同掌制诰,皆以文辞优美相称许,时号“苏贾”。后因事贬泽州(今陕西洋县)刺史,先后徙虔州(今江西赣县)、郑州(今河南省会)刺史,迁礼部侍郎,卒于任上。

 

贾至明经科及第,授单父(今山东单县)尉,掌管一县的治安事宜。“安史之乱”起,贾至随玄宗避难蜀地,拜起居舍人、知制诰。太子李亨在灵武(今属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立为帝,是为肃宗。玄宗不得已而奉册传位,撰册的人便是贾至。贾至写好册稿送给玄宗审查,玄宗看后十分满意,并对贾至说:昔先天(玄宗李隆基继位时的年号,时在712)诰命(以皇帝名义封典时所用的公文,指睿宗命册),是你父亲(指贾曾)所写,今天的命册又出自你的手笔,两朝盛典,出于你们父子二人之手,实在是继美的事。贾至听后痛哭流涕,迁升中书舍人,主管朝廷文书。

 

肃宗至德年间,将军王去荣枉杀富平县令杜徽。肃宗刚立,政局未稳,且惜王去荣之材,下诏宽免不死。为此贾至写了一封很长的谏书,大意是:圣人诛乱必依法令以抬高礼仪的地位。汉刘邦入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一直没有变更。今王去荣管理数千士卒,不能练好军队反而挟私怨杀死县令,有犯上之罪。有人说王去荣善于防守,政局未安,非他不可安定目前的现状,我以为不然。李光弼、程千里等将领们各有所守,当时并没有王去荣,敌人也没有攻破一座城池。用王去荣的一能而免死,若他箭法绝伦,剑术超群,有恃无恐,犯上作乱,谁还能去阻止他呢!如果这次赦免他,别人出现此类事情让他偿命,此不谓法不一而招致出现更多的罪人吗?爱惜一个王去荣,结果杀了十个类似于王去荣的人,那更是叫人伤心的事。王去荣悖逆县令,县令是依照皇帝的命令行事,岂不等于悖道皇帝吗?大唐律令是太宗制定,陛下不可以一小将领而废掉祖宗大法。

——见《新唐书·贾曾传》   

肃宗召太子太师韦见素、文部郎中崔器等议论这件事。他们都以为:帝王没有擅自杀人,而一小将领敢于擅权滥杀,是为“权过人主”。开元以前,无人敢于专权杀人,是尊重朝廷成法;今日有人敢于专权杀人,是削弱国家的朝纲。太宗定天下,陛下继鸿业,则王去荣不是至德年间的罪人,而是贞观(唐太宗年号)年间的罪人。他的罪过祖宗不予赦免,难道陛下可以随便赦免吗?肃宗看了贾至的谏书,又听了韦见素他们的议论,以为言近于情,事近于理,依情理办事,将王去荣正法。后被朝廷派往蒲州(今山西蒲县东南)安抚百姓,因违犯小法,贬为岳州(今湖南岳阳)司马。

 

宝应初年,召贾至官复原职,又迁尚书左丞。当时,杨绾提出县令、刺史的迁升问题。群臣议论,多从杨绾之言。贾至以为:自晋代以后,官吏迁徙,多为空衔,若与重臣拉上关系,也是居位不理,空占席位。如今民间人才不少,应予广设学校,增加生员。各道大州设置学馆,诏博士讲习,招收生徒。所培养的人才,在故乡者由乡里选举;在它乡者,由地方学校推荐。贾至的一席话,群臣以为更加有理。升贾至为礼部侍郎,待制集贤院。

 

代宗大历初年,再徙兵部侍郎,累封信都县伯,超迁京兆尹,掌管京城军政要务。大历七年(772)卒于右散骑常侍(向皇帝规谏过失,以备顾问的尊贵之官)任上,终年五十五岁。

 

    贾至祖孙三代为官,以至为最。祖孙三人历:安史之乱”之前、之中、之后,是唐王朝由盛而衰的急剧转变时期。三人皆不与奸官为伍,不与贪暴相交,不失为封建时代的为民之官。“安史之乱”后,朝纲日衰,朝官怠惰,民情多怨。唐王朝之每况愈下,固然安史大伤元气,然贾至祖孙者,或可中兴。之所以一蹶不振,或可谓不失于安吏,而失于朝臣之不振者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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