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我市正式出台“精细”标准

     2008-01-04 14:30 阅读: 载入中…
主页 > 文化快讯 > 文化河洛 > 正文

    停车收费一直是市民关注的问题。昨日,从市发改委物价办获悉,我市近日出台《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办法》从1月1日起实施。

    此次新收费办法与以往的办法相比,有许多新规定。”市物价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内容十分全面、详细,可以说是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办法》则将车辆细分: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5类车型,机动车分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4类车型。其中,小型汽车分为2吨以下(不含2吨)货车、10座以下(不含10座)客车,三轮摩托车比照小型汽车收费;中型汽车分为2吨至5吨(不含5吨)货车、10座至30座(不含30座)客车及23卧以下(不含23卧)卧铺车;大型汽车分为5吨以上(含5吨)货车、30座及以上客车、23卧及以上卧铺车。

  存放时段分为白天(8时至19时)、夜晚(19时至24时)和过夜(24时至次日8时)。对繁华路段的停车可按繁忙时段或非繁忙时段实行分时段收费。  
 

(作者:康锐 )





上一篇:古树名木认养开创省内先河  
下一篇:全市商品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38万亩
本文来源:河洛文化网
责任编辑:Xiao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