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尝试“民间立法”

     2008-04-28 11:28 阅读: 载入中…
主页 > 文化快讯 > 文化河洛 > 正文

   目前,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公开招标起草法规草案会议,洛阳王城律师事务所高分中标,得到《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代拟稿)》的起草权。这是我市首次尝试“民间立法”。

    据了解,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我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障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市法制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委托社会力量起草本条例的草案。 

    据介绍,这是我市首次委托民间机构起草法规草案,对推动我市地方立法的民主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经过7个律师事务所和1家学校的激烈竞争,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以综合考评82.5分的高分中标,中标单位将于6月20号前完成法规草案代拟稿的起草工作,6月30号前,市法制局和市教育局将对草案代拟稿组织审查,并做出评审结果。 

    【市政府法制局法规科科长 杨尚辉
    民主立法、公开立法是国家的要求 也是我们创新方式的一种体现 目的是为了集思广益 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法规内容  同时也是提高我们立法质量 为我们以后的立法工作打下一个比较良好的基础】 
 

(作者:徐玉文 张闪闪) 





上一篇:多姿牡丹工艺品:增色花会醉游客  
下一篇:“玄奘之路”荣归偃师玄奘故里
本文来源:河洛文化网
责任编辑:Xiao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