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弘扬“洛阳精神”的决定

     2011-05-04 15:47 阅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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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弘扬“洛阳精神”的决定

    为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的精气神,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提炼和弘扬“洛阳精神”活动。经过半年多的总结归纳、深入提炼,确定新时期的“洛阳精神”是:(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

  “包容开放”是“洛阳精神”的重要特质。正是这种开放和包容,使洛阳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品格和魅力。在今后的发展中,也只有坚持开放和包容,才能不断获取更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创业创新”是“洛阳精神”的内在要求。洛阳发展的历史始终印证了一个道理——只有创业才能图强,只有创新才能进步。“实干争先”体现了洛阳人民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只有一切立足于实、一切立足于干,才能肩负起加快发展的历史使命,在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实现更大担当。“负重奋进”体现了洛阳人民的志向和追求,是我们事业长盛不衰的基础。倡导负重奋进精神,可以使我们清醒认识自身的差距与不足,咬定目标、团结奋进、坚韧不拔、追求卓越。

  “洛阳精神”凝聚了全市人民的智慧,是全市人民的精神动力,更是“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精神立市”的重要支撑。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目标,大力弘扬“洛阳精神”,对于推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凝聚全市发展合力,全面打赢“六加一攻坚战”,提升洛阳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市和重要经济增长板块、生态良好的宜居山水城市、特色明显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加强舆论引导,多形式、广角度、深层次开展“洛阳精神”宣传教育活动,使“洛阳精神”尽人皆知、家喻户晓。通过弘扬“洛阳精神”,激发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把精神动力转化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福民强市的伟大实践,努力使洛阳的经济更富强,生活更富裕,精神更富足,社会更和谐。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要在“洛阳精神”的感召和鼓舞下,发奋图强,奋勇争先,为加快实现福民强市目标、全面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前列而努力奋斗!
 

(作者:黄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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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河洛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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