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分娩

     2006-06-11 10:39 阅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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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民间对妇女生小孩俗称“拾孩子”或“拾娃子”。50年代以前,由于没有专门的妇产医疗机构,大多是请接生者到家里来接生。接生者多为专门从事这一职业的中老年妇女,俗称“接生婆”。她们接生时多凭经验和代代相传的传统方法来处理遇到的问题。由于接生手段的陈旧落后,多数妇女在生头胎孩子的过程中,身体遭受到许多痛苦。特别是遇到难产,更是苦不堪言。洛阳民间将产妇生孩子的过程称之为“过鬼门关”。所以产妇的家人这时都要祈求神灵保佑平安。

 

洛阳民间对产妇生孩子有许多禁忌。首先是忌产妇在娘家或其他人家里生孩子。认为这样会给娘家或别人家带来灾难和不祥。民间有“宁叫家里死口人,不叫血气扑了门”之说。因此,孕妇产期临近,一般很少外出。如果因事在外面,突然急产回不到婆家者,只能在野外或路边搭草棚分娩。这种禁忌给产妇和婴儿的身体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由于环境卫生的影响,使不少产妇和婴儿患上终身难治的疾病,甚至致使产妇和婴儿死于荒野。偃师县民间忌租房生孩子,但长年房客不限。栾川县忌生人进产房。旧时,洛阳老城办有产婴堂,免费让因故不能在婆家生孩子的产妇在这里分娩。

 

过去产妇分娩时卫生保健条件落后,小孩出生一周内最易感染破伤风,民间俗称为“风”。由于民间缺医少药,小孩一“风”便夭折。民间忌说死,夭折便称“扳了”(扔了)。也有小孩不满三岁夭折的,人们不认为是医疗条件落后,而说是偷生鬼采托生的孩子,就是活不成。洛阳老城凡是产妇分娩,不能让排行老三的妇女看望。相传送子奶奶有三个,三奶奶送的孩子都是短命鬼,根本不能成人,所以特别忌讳。临产前如果梦见排行第三的妇女,就认为是三奶奶送偷生鬼的。在小孩生下来后,要将小孩的手指或脚趾咬掉一个,表示有了缺陷便偷跑不了,这样就可成人。生下男孩怕是偷生鬼,便给起个怪名表示不是那么娇,如鳖娃、狗娃、狗剩、狗不理、狗吣、偷生、偷娃等,或者寄托给火神、药王、阎王、泰山爷,以借势保平安。凡是寄托的孩子要穿红,衣帽鞋袜都是红色,一直穿到12岁,方可脱红。

 

洛阳老城在孩子夭折后,就立即将孩子脸上抹些锅底灰,表示再偷生也得带着记号采。然后雇要饭的抱出去扔掉,不能埋,如埋了便以为是填不满的偷生鬼坑。还要在大门口外及大门旁边的水道眼前用白灰撒个圆圈。

 

旧时,洛阳民间有的多子女而贫穷人家,认为女孩是赔钱货,生下即溺死,对外谎称是死胎或脐风,弃之野外。建国后,禁止溺婴。民间还认为产妇不能生怪胎,即婴儿的四肢或五官等身体器官不能缺少,也不能多余。否则,就认为不吉祥,常常弃而不语,唯恐人知。《风俗通义》中记载了流传于洛阳一带的这种习俗:“光和二年洛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四臂共胸,俱前向,以为不祥,因弃去。”这主要是对科学的孕育知识不了解所造成的。建国后,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城乡医疗条件的改善,旧的分娩习俗及禁忌逐渐淘汰。从60年代开始,多数产妇都到医院分娩,产妇健康有了保障,婴儿成活率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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