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运章(洛阳大学教授)
伏羲、女娲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而少典、有蟜氏则是炎帝、黄帝的先祖。然而,伏羲、女娲氏与少典、有蟜部族间的关系及其居住地望诸问题,古史记载语焉不详。我们依据楚帛书及相关文献,谨对这些问题略作论述。
一 引 言
伏羲、女娲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春秋?运斗枢》载:“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也”[1]。《春秋?元命苞》也有同样的说法[2]。王符《潜夫论?五帝德》说“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伏羲、神农为二皇,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这说明伏羲、女娲是中国三皇五帝古史传说系统中,被列为圣皇的显赫人物。《说文?女部》:“娲,古之圣女,化万物者也”。高诱《淮南子?览冥训》注:“女娲,阴帝,佐 戏治也”。《风俗通》说:“女娲,伏希(羲)之妹”[3]。据说伏羲、女娲本是兄妹,结为夫妻,繁衍子孙,成为后来的中华民族。
相传,伏羲、女娲教民“为网罟,以佃以渔”[4]、“制嫁娶,以俪皮为礼”[5]、“作瑟,造《驾辩》之曲”[6]、“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7],拉开了中华文明的序幕。他们的崇高地位,犹如西方《圣经?创世纪》中的亚当和夏娃。千百年来,倍受中华民族的敬仰。
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古史传说中的伏羲、女娲,与其说是两个功业显赫的英雄人物,不如把他们看作是两个互为婚姻的原始部族,更应看作是中华文明初始的伏羲、女娲时代。但是,因伏羲、女娲的事迹常带有神话色彩,致使人们对这两个古老部族的存在及其相互关系等问题,认识模糊,或不置信。因而对伏羲、女娲部族的形成及其居住地望的探索,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 楚帛书《创世篇》中的伏羲、女娲部族
1942年,湖南长沙市东郊子弹库出土的楚帛书《创世篇》,是最早同时记载伏羲、女娲故事的珍贵史料。《创世篇》载:曰(粤)故(古)[黄]能雹 (戏),出自[华] (胥),居于 氏,厥田 ,□□□女。梦梦墨墨,亡(无)章弼弼,□每(海)水□,风雨是於(越)。乃取(娶) (尾)□子之子,曰女皇。是生子四[人],是襄天 (践),是各(格)参 (化)。……未有日月,四神相弋(代),乃步以为岁,是隹(惟)四寺(时)。
这篇战国中晚期之际的楚帛书,经诸家相继努力,大体上得以通读。“黄能”读如黄熊,“雹戏”即伏羲氏。孔颖达《礼记?月令》疏引《帝王世纪》说:伏羲“一号黄熊氏”。“女皇”即女娲,《初学记》卷九引《帝王世纪》说:女娲氏“是为女皇”。“□ ”即华胥,伏羲氏之母[8]。这段帛书的大意是说:远古时代,黄能雹戏氏出自华胥,过着蒙蒙昧昧的渔猎生活。他娶“ 子”的女儿“女皇”为妻,生下四个儿子,是为四神。那时,没有日月,是靠四神分守四方,互相换位,用步行来推演四时的,于是便成为掌管四时的神灵。楚帛书《创世篇》的发现,为我们探索伏羲、女娲部族及其后裔,提供了珍贵资料。
以往最早记录伏羲、女娲夫妻关系的唐卢仝《与马异结交》诗,有“女娲本是伏羲妇”的句子[9]。因此,有学者说:晚至“唐代,这两位古代神祗的关系”才“变成了‘夫妇’”,并认为中国古代典籍“找不到一个创造了宇宙与人类的万能之神”,甚至怀疑他们是否“是纯粹的中国上古神话”[10]。现在看来,这种论断和怀疑是应该修正的。由此可见,楚帛书《创世篇》的发现,在中国创世神话中的重要意义。
1 “ 子”就是传说中的有娲氏
楚帛书《创世篇》说:雹戏“乃娶 子之子曰女皇”。然而,女娲为“ 子之子”的说法,未见史书记载,需要具体分析讨论。“ 子”即 尾氏。“ ”,《说文?又部》谓“叉取也”。 ,通作摣、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说:“ ,字亦作摣”。杨雄《方言》卷十说:“ 、摣,取也。南楚间凡取物沟泥中谓之 ,或谓之摣”。钱绎疏: ,“今俗语读如揸。《释名》:揸,叉也,五指俱往取也”。《集韵?麻韵》说:“ ,取物泥中”。是“ ”有用手向沟泥中捞取物体之义。“ ”,读如尾。《玉篇?尸部》:“尾,鸟兽鱼虫皆有之”。段玉裁《说文?尸部》注:“尾,为禽兽之尾”。今鱼类以“尾”计数,就是这个意思。《方言》卷十二说:“尾,尽也”。《庄子?秋水》:“尾闾泄之”。《文选?养生论》:“而泄之以尾闾”。李善注引司马彪曰:“尾者,在百川之下,故曰尾”。王引之《经义述闻?尔雅中》按:“水之下游谓之尾。”故“尾闾”即大水倾泻的地方,可泛指水流积成的湖泊沼泽。“子”,是美称。因此,“ 尾子”当是善于在湖泊沼泽的水泥中捞取物体的原始部族。
“ 尾子”与女娲的名义相关联。“ 尾子”在水泥中捞取的物体,当然应是其赖以生存的食物,主要是指湖泊沼泽中生活的螺类动物。这使我们联想到“ 尾子之子”女娲的名义。“娲”本是女娲的专名,其字本当作蜗。《说文?虫部》:“蜗,蠃也。从虫、呙声。”段玉裁注:“蠃者,今人所用螺字。”郑玄《仪礼?士冠礼》注:“今文蠃为蜗”。薛琮《文选?东京赋》注:“蜗者,螺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随部》说:“古蜗、蠃同训,后人别水生可食者为蠃,陆生不可食者为蜗牛”。这说明蜗、螺都是一种有螺旋形硬壳的软体动物,陆生者为蜗牛,水生者为螺,“古人盖无此分别”[11],均统称谓蜗,或名为螺。可见“ 尾”氏当是以捞取螺类动物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原始部族。图腾崇拜是人类文化的普遍现象。远古部族常以某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现象,来作为本部(氏)族的象征或标志。奥地利著名学者弗洛伊德说:“图腾是氏族的共同祖先,同时也是他们的保护神与提供帮助者”[12]。正因为螺类水生动物与“ 尾子”的生活休戚相关,他们便对这种动物产生特别好感甚至怀有崇拜心理。于是,“螺”便与“ 尾氏”部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这就是 尾氏把“螺”作为图腾标志的根本原因。因图腾标志常作为部(氏)族的名号,所以 “ 尾子”就是以蜗(螺)为标志的部族。故“ 尾子”也可称为有蜗(娲)氏。
2 女娲族的活动地域
女娲族活动的地域,古史也有线索可寻。《世本?氏姓篇》载:“女氏,天皇封弟 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清张澍稡集本)。“天皇”指伏羲,“弟”读如娣,“汝”通作娲。“汝水”源于今河南嵩县龙池曼山西麓,流经汝阳、郏县、舞阳、汝南、新蔡至淮滨入淮河。“汝”本当作女,盖因是女娲族的居住地而得名。这说明女娲族的居住地域南达汝水沿岸。太行山亦名女娲山。《隋书?地理志》河内郡济源县有“母山”,即王母山。北宋《新定九域志》卷一说:孟州有“皇母山,又名女娲山,其上有祠,民旱水祷之。”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六《河南一》说:“太行山,一名五行山,亦名王母山,又名女娲山”。“济源县”即今河南济源市,“孟州”即今河南孟县。这说明女娲族活动的地域北达济源、孟县境内的太行山南麓。
女娲的陵墓古史也有记载。《战国策?燕策二》:“封陆之战”。“封陆”鲍本作“封陵”。陆、陵古可通用[13]。《史记?魏世家》载:“昭王十六年(前303年)秦拔我蒲坂、阳晋、封陵。二十三年,秦复予我河外及封陵以为和。”《正义》:“封陵在古蒲坂县西南河曲之中”。“封陵”亦名风陵。《水经注?河水》载:潼关“北隔河有层阜,巍然独秀,孤峙河阳,世谓之风陵。”杨守敬按:“《燕策》、《史记魏世家》、《秦本纪》、《年表》作‘封陵’”。王国维校:“《御览》引戴延之《西征记》云:‘伏羲、女娲,风姓也。此当是女娲之墓’。……《寰宇记》云:‘河东县三里风陵,是女娲之墓,秦汉以来俱系祀典’”。这是说女娲墓在今山西芮城县西南的黄河岸边,秦汉以来受到“祀典”。著名的“风陵渡”因此而得名。北宋《新定九域志》卷一说:陕州有“女娲陵”,在今河南三门峡市境。相传,山东济宁也有女娲墓。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十《河南道六》载:任城县“承注山,在县南七十六里。女娲生处。案今山下有女娲庙。女娲陵在县东南三十九里。”这里的“女娲庙”、“女娲陵”在今山东济宁市东南。
从这些战国至唐宋时期的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女娲氏的活动地域,大体是在以今洛阳为中心,南自汝水、北抵太行,西起潼关的河洛地域,其东部边沿可能达到今山东西部。
3 伏羲氏是以“黄能”为图腾的部族
楚帛书《创世篇》有“黄能雹戏”氏的记载。这里所说的“黄能”,本是指三足鳖讲的。鳖是生活在水泥中的爬行动物,形状似龟,背上有软皮,亦名为能。《说文?黾部》:“鳖,甲虫也。”《尔雅?释鱼》:“鳖,三足能。”《论衡?是应》:“鳖三足曰能”。鳖形体较大者称为鼋。《说文?黾部》:“鼋,大鳖也。”《惠琳音义》卷五十三注:“鼋似鳖而大,腹黄而头斑。”因这种大鳖体呈黄绿色,故亦名黄能。《山海经?中山经》载:“从水中多三足鳖,枝尾,食之无虫疫。”这种生活在水泥中的小动物,肉质鲜美,富有营养,自然应是 尾氏捕捞的对象。因能、蠃古音相近,可以通用。《左传?昭公七年》:“今梦黄熊”。《经典释文》作“黄能”。《楚辞?天问》:“化为黄熊”。洪兴祖补注:“《国语》作黄能”。是“能”通作熊。《左传?宣公四年》:“葬我小君敬嬴”。“敬嬴”,《公羊传》、《谷梁传》作“顷熊”。《左传?宣公八年》:“夫人嬴氏薨”。“嬴氏”,《公羊传》、《谷梁传》作“熊氏”。是“熊”通作嬴。《战国策?燕策二》:“羸则兼欺舅与母”。黄丕烈按:“羸,《史记》作嬴。”《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冠无孤羸之理”。羸,《淮南子?本经训》作“蠃”。《周易?井》:“羸其瓶”。焦循注:“羸,与蠃同。”皆是其证。所以以“黄能”为图腾的伏羲氏,有可能是从有娲氏分离出来的。弗洛伊德指出:“氏族图腾通过母系或父系传承。可能起初是由母系传承盛行于所有地区,只是后来被父系传承取代”[14]。在距今八九千年的原始社会,我国尚处于母系氏族时代,那时的图腾传承制度应是通过“母系传承”的。于是,伏羲氏从有女娲氏分化出来后,便以与其母族图腾名称相通而又有区别的“黄能”来作为图腾徽号,故帛书称其为“黄能雹戏”氏,是合乎情理的。
然而,古史传说多认为伏羲氏是以“黄熊”为图腾的部族。例如,《诗?含神雾》:“大跡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15]。《帝王世纪》载:“燧人之世,有巨人跡,出雷泽,华胥以足履之,有娠,生伏羲于成纪,蛇身人面”。“成纪”在今甘肃天水市境。《宋书?符瑞志》也说:“大昊庖牺之母,居华胥之渚,履巨人迹,意有所动而生大昊”。“大昊”即伏羲。这里的“大跡”、“巨人迹”,与《史记?周本纪》“姜原出野,见巨人跡”所说的“巨人跡”,都是指黄熊直立行走时留下的脚印而言。熊是一种大头短尾、四肢粗短、脚掌大,能爬树的哺乳动物,种类有棕熊、白熊、黑熊,其中的棕熊被称为黄熊。伏羲氏本以“黄能”为图腾,因能、熊古音相近,可以通用,故后世就演变出华胥“履巨人迹”而 “生伏羲”的感生神话。
这个问题的澄清,有利于解决伏羲、黄帝之后到底是以“熊”还是“天鼋”为图腾的纷争。孙作云先生在《周先祖以熊为图腾考》中力主“周先祖以熊为图腾”的看法[16]。赵光贤先生评论说:“孙先生喜用图腾解说初民习俗,《周先祖以熊为图腾考》,根据《史记》黄帝号‘有熊氏’,而周人与黄帝同姬姓,因谓周祖以熊为图腾,立论亦殊牵强。……《周语》记伶州鸠之言:‘我姬姓出自天鼋’,据此说周人以鼋为图腾,不是更有力吗?”[17]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周族本是伏羲、黄帝之后,《国语?周语下》记载伶州鸠所说“我姬姓出自天鼋”的话,古“天”、大同字,“天鼋”即大鳖之义。这则史料进一步说明伏羲氏本以“天鼋”(即黄能)为图腾,后来才演变成以“黄熊”为图腾的。
4 伏羲氏居住的区域。
伏羲氏居住在河洛地区。《左传?昭公七年》说:“陈,大皞之墟也”。“陈”在今河南淮阳县一带。传说中的太皞陵也在今淮阳县西北。《帝王世纪》说:“伏羲生于成纪”,在今甘肃天水市秦安县北。因有娲氏居住在以洛阳为中心的豫西地区,伏羲与有娲氏应是两个互为婚姻的部族,最初他们必定居住在相邻的地区里。这样,“陈”和“成纪”离女娲族的距离,都显得太偏远了。《周易?系辞传下》载:“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今洛阳市孟津县的黄河岸边有龙马负图寺,洛宁县西长水镇有洛出书处。相传这里就是伏羲氏依河图、洛书而“画八卦”的地方。《楚辞?天问》载:后羿“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王逸注:“洛嫔,水神,谓宓妃也”。这位洛水之神“宓妃”即伏羲氏之女。这说明伏羲氏与河洛地区有着密切的关系。《山海经?中山经》载:“浮戏之山,汜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河。其东有谷,因名曰蛇谷”。郭璞注:“言此中出蛇,故以名之”。《水经注?河水》说:“河水又东合汜水,水南出浮戏山,世谓之方山也”。《史记?项羽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汜水源出洛州汜水县东南三十二里方山”。是“浮戏之山”亦名方山,在今河南荥阳市西北庙子乡境内。“浮”,通作包。《春秋?隐公八年》载:“公及莒人盟于浮来”。《公羊传》、《谷梁传》俱作“包来”。王引之《经义述闻?谷梁》按:“凡从孚、从包之字,古声相近,故字亦相通”。可以为证。“伏羲氏”古文献常作“包戏氏”,故“浮戏之山”当是伏羲山,可能因伏羲氏曾居住于此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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