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话的饮胜两个字,真是铿锵有力,换成普通来念,就发音怪异了。所以普通话就只有干杯,非要干尽杯中酒不可。饮胜就不同,随自己饮多少,衡量自己何时不胜酒力为要点,而且亦有胜利成功的祝愿在内。
香港社会环境特殊,什么语言都有可能使用。比如说干杯时,用日本语来发音,就是随意,不是一饮而尽,甚至用英文来说Bottoms up!也不会真的喝到杯底朝天。至于用Cheers!就很有饮胜的味道,有祝愿对方欢乐的意思。
莎士比亚的戏剧「温莎的风流娘子」里有一幕,是佛斯塔夫叫了一壸酒,然后对大家说:「Put toast in't」现在很多场合里,主人对客人敬酒时,都会说:「Have a toast」,或者说一声「toast!」。
toast,是来自拉丁语的tostas,意思就是烧焦过的,烤过的。现在人用这个字,多是指烤过的面饱。比如点三文治,就有新鲜面饱与烤过的两种。在台湾,曾音译为吐司,不过演变到后来,新鲜面饱也吐吐司了。不过,面饱反正也是烧烤而成,所以,是否再烤一烤似乎也无所谓对错之分了。
其实古罗马人仿效希腊人,怕主人在酒和面饱中下毒,所以都会将一片烤焦的面饱,撕下一点浸入酒中,然后举杯,客人见主人未被毒死,就放心跟着饮跟着吃面饱了。所toast的原意,是饮酒时一起享用面饱,到了如今,就表示祝福了。
本文来源:河洛文化网
责任编辑:Xiao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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