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印度,作为妻子的首要任务就是“取悦丈夫”。按照历代沿袭的家规,吃饭必须是丈夫首先吃,其次是儿子吃,然后才是妻子本人吃,残羹剩饭最后才给女儿吃。
人类性的社会进化,实际上主要就是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变化。人类最初是处于毫无限制的群婚杂交状态之中的,以后对男女的性交关系作了最低限度的限制,才出现了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这种限制逐渐发展,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也就随之而不断地发展,直至文明社会的一夫一妻制的建立。
所谓群婚杂交,就是说,性交对象是很不固定的,一个女子可以随便和许多男子发生性交关系,一个男子也可以随便和许多女子发生性交关系,这是一种和动物没有多大差别的混乱杂交状态。这种杂交是最最原始的、毫无限制的,它的特征是:一切男子属于一切女子,一切女子属于一切男子;也就是说,那时不仅兄弟姊妹可以有性交关系,而且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可以有性交关系,这种状况被称为血亲杂交。
这种血亲杂交、骨肉相奸的状况,从古代神话传说中也可以找到痕迹。《旧约·创世纪》云:“耶和华神就将从亚当身上所取的这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亚当面前来。”由此可知亚当的妻子夏娃就是他的骨肉。照这种说法,人类最初只有一对男女,那是非骨肉相奸不可了。《圣经》上有关血亲杂交的最典型的例子是罗得和女儿的故事,《旧约·创世纪》写道:“大女对小女说,我们的父老了,地上又无人按寻常的人道与我们作配偶,不如用酒将父灌醉,与他同寝,便可以由他存留后裔。到了晚上,两女便将酒与父喝,大女和她父就寝,卧起她父都不知道。第二日,大女对小女说,我昨夜与父就寝,今晚还将酒与他喝,你可以进去与他就寝,这样,我们两人都可以为父存留后裔。晚上,两女又将酒与父喝,小女也与他就寝,卧起她父也都不知道。”
当然,出现这种血亲杂交的状况,并不是原始人“乱伦”。在那个时候,人们还没有这方面的伦理道德观念,而完全是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制约的生活条件决定的。
古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以财产为基础夫妻关系比较稳定。在古代中国,家庭这个概念的本质属性并不是指夫妻关系,而是指在房子里面养了一群猪,因为“家”字的“宝盖头”是指房子,下面的 “豕”是指猪。这种情况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当时,每个个体家庭都极力地发展养畜业,用这种个体家庭的私有经济和公社的公有制经济相对抗,最后取而代之。因为在当时,牲畜是最重要的财产,对家畜和家禽的占有是人们最早产生的主要有私有财产观念。
第二个特征是男子在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中占统治地位。在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中,一切家庭关系都是以财产关系为转移的,财产既然属于男子,男子当然要统治家庭中的一切,不仅是夫对妻是如此,父丧以后子对母往往也如此。
第三个特征是一夫一妻制在事实上是一夫多妻。古代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实际上只是对女子性自由的约束,而男子则是公开地或在某种幌子下实行着多妻制。这和群婚杂交的遗风有关,更和男子对女子的统治有关,女子是男子的私有财产和工具,多一些少一些有何不可呢?
中国的甲骨文上就有“多妻女”的话。商朝的祖乙、祖丁、武丁等王,就各有两三个正式妻子。后代的帝王更是妻妾成群。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有一句俗话:“大丈夫三妻四妾。”认为“多妻”是男人“有本事”、“有出息”的表现。
古埃及在公元前3世纪时,一夫多妻制还很普遍,后来则逐渐转变为一夫一妻制,但法老王除外。男子在身份上不能娶多于一个的妻子,但是如果娶第二个妻子或纳妾,这是他个人的经济能力和良心的问题,社会对此并不干预。巴比伦的法律则有一条特殊规定,如果一个人的妻子不孕育,那么妻子有义务为丈夫找一个能生孩子、为他传宗接代的女人,为他生儿子。在巴比伦语中,称第二个妻子为“嫉妒的同伙”。
古代的阿拉伯诸国,对一夫多妻制是实行得最久的,这是为了繁衍更多的子孙,同时也是男子希望能享受更丰富的性生活。他们信奉的经典曾说,一夫多妻可以繁衍种族,所以允许人们娶四个妻子以及许多宠妾,但四个妻子要获得等份的遗产。他们获得妻子的方式通常是靠订婚,但所有的细节都是由女性亲属来安排的。男人在结婚之前不能见他的未婚妻,他的母亲或姊妹到公共浴室去和同一等级的女人接触,去看她们的裸体,回来后向男子描述她们身体的魅力状况,以便定夺。
波斯人也是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在家里,妻子们穿一件无袖短衬衫,一件前面开口的短上衣,一条只长及大腿中部的裙子,戴有大量的臂环、脚镯和手镯,上面刻有波斯人深信不疑的护符,而且全都赤脚,妻子们的这种装束实际上显示出所有的人体美,供丈夫欣赏。当她们出门探亲访友时,就用长袍把自己包裹起来,甚至连丈夫也认不出她们。
古印度的瑜珈学派认为, 女人的化妆可以从身体上分成项链(脖子)、耳环(耳朵)、手镯(手肘)、头部化妆和腰部化妆,代表五种不同的心理类型。
至于中国古代理想的女性美,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不同的标准。有的朝代崇尚女性肥腴;有些朝代则崇尚女子纤细,有的朝代又喜欢病态美。也许,《洛神赋》里的“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荣耀秋菊,花茂春松”有较大的代表性。
人和动物一样,性行为最原始的驱动力是性欲,而性欲需要激发,需要感受性魅力与性吸引。根据许多生物学家的研究,人类从古代到现代,许多装饰打扮都有增加性吸引力的含义在内,而且溯其根源,这是对人类动物的“老祖宗”性表现的一种保留与记忆。
女性对外形美的“自我加工”,有涂脂抹粉、修发、束胸、缠足、扎腰、运用服饰等等,都不外乎使自己的容姿去适应某个时代及空间所存在的女性美的概念。
在中世纪的波斯,十分崇尚女子的卷发。“飘盈着馥郁的芳香,两道眉毛如弧一般,两圈卷发相结如环,有着艳丽容姿的‘丝杉’少女,走了进来”,这是公元10至11世纪波斯民族诗人飞达西的诗句,用以形容中世纪波斯美女的容貌。
至于古代阿拉伯理想的女性美,在《天方夜谭》这部脍炙人口的书中有不少叙述。从书中的描写可见,细眉大眼,额头秀丽,乳房大小适度、高耸丰满,腹部白皙,肚脐眼深敞,臀部圆润,身体匀称的白肌肤女性,是阿拉伯人心目中的理想美人
在欧洲中世纪,人们则十分推崇女子的酥胸,认为酥胸是女性美的象征。有一个时期,法国宫廷的贵妇人和市井巷陌间的未婚少女,是被允许穿着露胸的上衣的,那时这不是一种色情风俗,而是一种对女性美的礼赞。据公元1世纪罗马的博物学家大普林尼斯记载古罗马名妓弗萝拉曾以白金制成酒杯,酒杯的形状正是她那稀世罕见的美丽乳房。到了欧洲中世纪,还有一些男子由于妻子或恋人有丰满美丽的乳房,而以其形状铸成酒杯,用来斟葡萄酒,向同伴夸示。在法国大革命时死在断头台上的玛丽王妃也曾将自己的乳房以石膏铸型,制成白金的美丽的水果盘,至今还被装饰在凡尔赛宫的牝牛台上。
古代俄罗斯在彼得大帝时代之前,各阶级共同的理想的女性美,是年轻、健康、肥满等等。所以,所谓 “两百斤的美人”才是典型,被称为“密丝俄罗斯”(俄罗斯小姐)而博得人们的赞赏。
在古代妇女中,饰痣之风十分流行,这在中国称为“花钿”,也盛行于印度、阿拉伯和埃及,15、16世纪左右则流行于欧洲。饰痣有圆形、星形、新月形等各种形式,是女性脸庞上的化妆重点。
责任编辑:Xiao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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