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提高 年底前城乡居民社保全覆盖

     2011-08-15 10:42 阅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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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主持召开2011年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市领导吴中阳、田金钢、胡广坤、杨萍、史秉锐、李国刚,洛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邬晓芒出席会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近几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将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提高至12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提高学生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提高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医疗待遇;扩大普通门诊待遇享受范围至全体参保城镇居民;扩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调整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

  会议经研究同意上述建议。关于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指出,目前,偃师、栾川、吉利、洛龙、宜阳、嵩县获得了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资格。其中,偃师、栾川、吉利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开通了“省—市—县—乡”四级业务专网,截至7月底参保人数已达64.75万人,参保率超过95%;洛龙、宜阳、嵩县的四级业务专网建设将于近期启动。据悉,年底前,要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作者:王前方 张文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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