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旦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始执行新利率。
根据住建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由2011年年初的3.75%调整为4.4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3%调整为4.9%。利率调整后,贷款人的月还款额度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据计算,利率调整后,月供增加最少的为10年20万元的贷款,调整前为2053.54元,调整后为2111.55元,增加了58.01元;月供增加最多的为30年40万元的贷款,调整前为1979.49元,调整后为2122.91元,增加了143.42元。】
(作者:陈伯恒 卢彦飞(公积金办)
本文来源:河洛文化网
责任编辑:Xiao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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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川 “百亿送贷行动”惠泽百姓 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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