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心语25:道法自然自法道

     2016-01-28 21:45 阅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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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心语25:道法自然自法道

作者:洛阳 陈志民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核心提示]从这一章节我们应该看出来,长久以来我们所常说之天地之道是不究竟的,是世间解。而老子之无上道义超越了天地之道,是可以为天地母者。这个能生出天地的“ 道”,才是真正的无上大道,道之本义。次一等的“ 道”,才是“ 天地之道”,再次一等的“道”才是“人王之道”,而再次一等的“ 道”,在老子眼里,已经成了“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等不入流之“ 道” 了。我们生活在此器世间,遵循天地自然之道就可以了,但如果要修出世之法,则必须要认识并掌握老子之无上道义。

[句读] 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法道,道法天,天法地,地法王。

[直译]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它先于天地而存在。寂静啊,寥旷啊,它独立长存而永不改变。周流六虚而且循环不息,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故勉强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大”,大则流逝不息,流逝不息则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则又返回终点。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王则法于地,地则法于天,天则法于道,道则法于自。然也(就是这个样子的)。

[解读]这个混然天成,先于天地而生的东西,就是《道德经》中最高的概念———玄之体。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道元玄体、无上道义。合于天地则是自然之道,普润万物。合于三界则是六道轮回,因果报应。合于人类社会则是因果关系,真实不虚。合于自身则是谷神不死,就是玄牝之门,就是天地之根,就是真如佛性,就是能生万法的具足之本,就是绵绵若存的众妙之门。

这个玄体合于自身还谓之自性,佛教天台宗中用了一个很好的概念叫自性清净圆明体。这个自性清静圆明体,就是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本自具足的先于天地而生的混然天成,寂寥独行而不改,周流六虚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的“大道本元”。

玄体或自性清静圆明体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的道根、佛性。天下众生的自性清净圆明体就像一滴水之于一海水的关系,一滴水具足一海水的所有属性,一海水则是一滴水的汇聚合相。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没有二也没有三,只有这个一。故老子说:“是以圣人抱一而为天下式。”这就是宇宙人生的真相,这就是大道佛性的真实义,就是以不变而应万变的不二法门,就是无上正等正觉,就是无所为而无所不为。

我们切切不要以为这个“混成之物”可以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若能如此,老子就不会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了。此一“混成之物”是尽虚空,遍法界。毕竟空,不可得。不得亦得,得亦无得,无实无虚。以无所得故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大、逝、远、反”这四个概念,就是我们所说的“原始反终”,就是终点又回到了起点。起点与终点也是方便说。本无生无灭,无色无空,无来无去,无始无终。生与灭同时出现,色与空同时消逝,来与去同时走远,终与始同时归复。

“大、逝、远、反”于宇宙说就是成住坏空。于天地说就是阴阳四象。于自然说就是春夏秋冬。于历史说就是建兴衰废。于人类说就是生老病死。于一日说就是晨午昏夜。于物质说就是成用坏毁。于精神说就是应无所住,缘起性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其大无外,其小无内。一毫端即是一法界,一法界亦是一微尘。这里我们重点讲四大之一:王。王者,贯通天地道之圣人也;王者,顺承天地道之王德也。圣亦非圣,敬天爱民即生生不息;王亦非王,尊道贵德即王王之本。天地生万物兮,王者畜养。故而何而可为王者?即则法天地之圣人,尊道循德之正行也。

能贯通天地人则为圣、为王。否则就是凡夫俗子。活在道中而不知道,依道而存而不珍惜,实是可怜愍者。

王法地法天法道法自法道法天法地法王。然也。

天地无情,但天地有见闻觉知,也有道之自性清净圆明体。天地有见闻觉知,但天地不起心动念,故天地以五行自性而运行。火炎上、水润下、木曲直、金从革、土稼穑。这五行之力俱是自性使然,本无优劣对错,善恶美丑之分。而起分别心的,唯有众生而已。故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王则法地,地则法天,天则法道,道则法自(自性),然也。

此处之“自”,就是观自在菩萨的“自”。

自性虽然本自清净,本无来去,本不生灭,本自具足,能生万法。但众生久远长劫以来被尘垢所污染,故沉溺六道,轮回难出。故当执著于假我之身心时,自性则变成了“假我之自”。自己则法自以为是之道,道则法自以为是之天,天则法自以为是之地,地则法自以为是之王。原始反终,归根结底,这个世界的诸般状态是由众生之心生出来的,而此世间之一切行为后果,都是天、地、道这有自性,但不起心动念的体相用三者对众生心的反映。天地道无优劣对错、善恶美丑之分,故世间之一切不良之行为后果,人自当甘心受之。何也?自心造故。

故,我们在这里再温习一遍上一章节所解读的:

原文: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句读: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者,长。

原文: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有功。自矜者,不长。

句读:不自见者,明。不自是者,彰。不自伐者,有功,不自矜者,长。

圣人、人王只能效法天地道,继而教导我们大家也要效法天地道,但不能背着我们在人生路上跑,归根到底,到底归根,还得我们自己做主。

故:“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德者,德亦得之;同于失者,失亦得之。信不足焉? 有不信焉。”

法尔如是,如是而已。然。

世尊在《金刚经》中说:“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 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心善则法善。心恶则法恶。

心正则法正,心邪则法邪。

故世尊说:“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是心是佛:一切法皆是佛法。一念是佛,一念是菩萨眷属。

是心是魔:一切法皆是魔法。一念是魔,一念是魔鬼眷属。

境由心造,诚非虚言。

诗曰:

道法自然自法道,道非常道自心造。

人生道路自己走,自做自业自受报。

庚寅年五月初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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