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廿七年即公元1901年春天,秦皇岛抚宁县发生血案,周各庄李家先后12人丧命。命案发生不久,怀着身孕的李家儿媳马家姑娘即走上漫漫控告之路。这个失去 3个孩子的母亲,坚忍而决绝。控告路上,千辛万苦,遗腹子出生数月又被害,公爹也打了退堂鼓,她却百折不挠,怀揣孩子发辫,誓将凶手绳之以法。3年多的时间,官司从县打到府,从府打到省,又从省打到京城,反反复复,曲曲折折,牵涉到的官员从知县、知府一直到那桐和袁世凯这样的朝廷一品大员,甚至连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都惊动了。光绪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官司落幕,马家姑娘赢了。人们看到,中国末科状元刘春霖出席朝廷安排的琼林宴之际,命案策划者和制造者,大挑知县、举人王维勤在等待命运的最后宣判,他也将成为中国历史上接受凌迟之刑的最后一人……
本报《燕赵风物》专栏,自2009年12月6日起,对这桩发生在108年前的命案进行了连续报道(读者也可登陆燕赵都市网www.yzdsb.com.cn阅读),旨在鉴古警今,在读者中间也引起很大反响。2010年3月16日,省内部分知名专家做客本报,就此报道从历史和文化的层面,进行座谈研讨。本报记者特摘录以下精彩片段,以飨读者。
比杨三姐告状更惊心动魄
这件事比杨三姐告状更惊心动魄。的确,这是尘封了108年的非常特别的大事,不论是史学价值,还是艺术的价值,都应该超过杨三姐告状,甚至可以直追那个时代的杨乃武和小白菜。我们河北这件事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历史肯定?
我是从小听李马氏(即奇案中的马家姑娘,记者注)的故事长大的。我1996年来到燕赵都市报,那一年抚宁县民政局突然发现了这件事,并在民间征集史料,可惜我当时已经离开了。因为燕赵都市报的编务太繁忙,我无暇关注这件事,去年和前年的时候,和人们说起这件事,引起记者的重视,觉得这件事可以做。
我听到的都是老人传说给我的。记者报道做得很严谨,获得了当时很真切的史料,所以使得老人们相传的东西还原为一个历史事件。他做的一些考究,包括一些评说,比我听到的更精准。但是我觉得媒体所能做的事情也仅止于此,毕竟不是史学家。如果我们还有一个大的想法,就是想通过艺术形象,进一步扩大这个人物和事件的影响。这还要依赖于艺术界,媒体所能做的就是在河北首先披露出来。
老李家和老王家,应该说都是大户,老王家世代书香,三辈人都中过进士、举人。老李家就是土财主,人多势众,时常有一些不轨的行为,两家因一些小事结怨,最后酿成这样的惨案。一旦酿成惨案,是非就不重要了,因为不至于要把人都杀了,杀一个人行,杀他全家的妇女和孩子,这就太过分了。还是世代读书人牵头来做的灭绝人寰的事情。
如果光是杀了人,或者把这个案子破了,也不值得我们发掘,关键是出现了这样一个女人---马家姑娘。李马氏连个名字都没有,实际上“李马氏”这样的称谓就反映了那个时代妇女的地位。
老李家还有一个活着的人--- 李际昌。留下这么两个人,一个公公,一个儿媳。真正有深仇大恨的莫过于李际昌,但最后把官司打到底的却是马家姑娘,这样一个女人的典型意义,那就是她能让所有的男人汗颜,公公不去打官司,而让儿媳妇打官司。
然后她回娘家找到她的哥哥写诉状,写得非常好,拿着诉状从县里面开始告状,一直到府里,再告到直隶总督那里,整整三年,并且怀抱襁褓里的孩子。一个女人把这个官司打赢了,我感觉这个案件的惨烈是天下少有的,打赢这样官司的女人也是少有的,远远超过杨三姐。案件本身甚至超过杨乃武和小白菜案,这是12口人的灭门惨案,一个女人在血泊中站起来,做这件事,可以叫做惊天地泣鬼神。
历史和文学永远不是一码事
民间对历史的接受,往往是通过文艺作品。
文艺作品反映的历史真实性特别重要,因为很多人通过文艺作品,了解他们的所谓的历史。《108年前一桩惊天命案》这篇报道,有几方面的价值。
首先是文学的价值。像这样一个素材,没必要演绎加工,它本身就有很大的文学价值。
其次,我们的历史研究,有一种趋向,就是对民间社会的关注越来越多。通过记者的报道,可以了解当时的民情,所以,我想它在史学上也有一定意义。
另外,它也有文化学意义,比如,关于国民性的剖析。……实际上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用史学的规范叙述一个文学故事,我可能永远达不到这样一种境界。历史和文学永远不是一码事,规范不同,但是,这篇报道所提示的方向是很好的,也很可敬。
责任编辑:Xiao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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