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习俗(3)

     2006-06-11 10:39 阅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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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主作道场通常是在出殡前一天进行,礼仪是很隆重的。点主是请德高清白之士或阴阳先生,用朱笔在木制的牌位上补足“神”字之竖和“主”字之点以及圈点其他部位的一系列仪式。作道场是有钱有势之家请来和尚道士在家中院内筑坛,围棺为死者念经免灾的活动。成俗于唐代,宋代下令禁止。然后世仍有沿袭,成为讲究排场之家必有的礼仪。民国初年,仅洛阳老城一带富裕之家请和尚道士诵经免灾,建国后此俗不存。

 

成服后即开始安葬前的准备。首先要请出殡安葬时所需的各类执事人,如点主官、祭道和祀土的“土官”、“阴阳先儿、龙杠头,特别要请一位善于组织、照应的殡仪总管,负责安排各项事务。同时要布置宅院和灵堂,租借各类所需器物如龙杠、棺罩等。富裕之家要准备放置“魂牌”、“神主”的“灵轿”,置死者遗像的“像楼”,供礼宾、土官和病弱孝眷乘坐的轿车、马车,以及铭旌楼、提吊式檀香炉、传锣、伞扇、瓜灯、群灯、彩旗、撑杆等,还要邀请鼓乐队(俗称“响器”,多由女儿出资)、十番社、僧道乐队、军乐队等。建国后,安葬时上述器物逐渐减少。80年代后,洛阳郊县农村请唢呐乐班者又开始增多。

 

出殡安葬  洛阳民间从西周到唐宋,灵柩一般是由牛车拉到墓地的。近代则非常忌用车拉灵柩,一般都是用人抬灵柩到墓地。洛阳周围县区,出殡时是由丧家请来乡邻中年青力壮的小伙子用木杠抬灵柩。民国时期洛阳城区住户死了人,除极贫寒之家外,一般人家都要雇用一副龙头凤尾杠(俗称“龙杠”)抬往市郊祖坟埋葬,丧家出殡事宜一般找他们代劳。龙头凤尾杠为抬送灵柩的专门用具,用坚实硬质木材做成。全杠分杠身、杠架、抬杠和奠棍四部分,全是漆的大红色。杠分十六抬、三十二抬和六十四抬三种。灵柩前后人数相等,一般丧事人家多用十六抬杠。较高级者是三十二抬,租用者较少。所需劳力,概由经营者临时组织。’丧家对抬杠者的待遇,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付租金,或设筵招待,或分赠毛巾、鞋带,以表谢意。民间认为“见丧不利,逢白化吉”,故丧家对抬杠者一般都要各赠白粗布一小方(约9平方分米),名曰“吉利”作为破法。讲究之家还租用棺罩,将棺材掩住,棺罩一般由锦缎等原料制成,上有提花、贴花、刺绣、锦绣等工艺装饰各式各样吉祥图案,丧家依财力而租用。

 

在出殡时,男孝眷还须另加祭服,即所谓“披麻戴孝”。祭服用麻布截成,形如夹克(旧称坎肩),不缭边不钉扣不缀带,只是披在肩上,并用麻批束之腰间,名曰“斩衣”。亲生子所披“斩衣”,必须事先染成大红色。所谓“戴孝”就是男女孝眷头缠白孝条,俗称“孝头带”。所用斩衣祭帽哀杖,在礼成后,一律集存灵柩下。待下葬时,连同大殓时存于棺下的“迎身草”、“掮尸扇”等,一并送至街心烧掉,有清扫消毒之意。

 

第二天早晨出殡前,孝子到祖先堂前行辞祖礼,辞祖词是:“茫茫宇宙,存亡既定,元孙逝世,尚未入茔;定要有期,不得擅行,谨具菲仪,上告祖宗。”礼毕,全体男女孝眷穿齐孝衫祭服,手执器丧棒,怀揣富贵馍,齐集灵前行内遣礼。之后,长子抱魂牌,长孙举引魂幡,其他男眷提食品罐,长媳顶“老盆”,各执事人抬棺木,由乐队引导,向大门发引。出大门后,须鸣放鞭炮,并设香案摆供品,祭奠路神,为亡灵祈福祛凶,望求阴路顺利。然后,出殡队伍就可以上道了。出殡队伍由本族一男性长者在前,死者的外甥在后,沿途撒发纸线,称“买路线”。后跟捧纸扎者和响器班,接着是男孝子,灵柩在其后。灵柩前拴1丈余的白布,由扛幡孝子用肩背拉之,叫拉灵。灵柩之后为女孝眷及亲友中送殡者,再后是送殡车、载物车。伊川一带出殡队伍以喜乐为前导,掂香纸篮的领路,香纸篮内有纸钱,边走边撒。香纸篮内放有一只公鸡名曰“叫魂鸡”,一边走一边用桑树枝或石榴树枝条打鸡,此为避妖邪,有“六精斩尽魂魄散,金鸡鸣处神鬼惊”之说。

 

送殡途中,如遇到有人路祭的,孝子均要跪谢,并告明在回灵或“复三”时设宴酬谢。如遇道路难行之处时,孝子要对抬龙杠者致谢或另加犒赏,洛阳民间一般多由女婿掏钱。如果路人碰见有人出殡,则必须过去帮助抬棺,哪怕只抬几步,也须表示一下,显示乡里亲情。

 

民国时期至建国后的洛阳农村,灵柩入茔后,停于已挖好的墓穴旁,由亡者的长媳、生女、孙女、亲姐等女眷下道入圹,作洒扫除尘状,并将圹中土带数捧回家,叫“扫堂”,意取魂飞西天,殿卧净土。然后众人齐抬灵柩,以绳系棺,下人墓中。先首后尾,推棺入圹。经阴阳先生分金正位后,由女婿亲拭棺盖,铺上铭旌,剁下末梢,象征后继有人,并将镇墓物、食品罐放置在棺边,棺尾放写有亡人姓名及生卒年月日的青色新砖新瓦。随后以砖砌门封圹,焚香薰墓以圆气。

 

墓室封严圆气之后,孝男要亲自执锨填墓道,撂土三锨之后,跪请封墓人一起填土。单棺者封丘为椭圆形,双棺者封丘为正圆形,不能弄错。封丘拢妥,由孝眷手提“点汤壶”(水壶盛满水,撒人白面一把,即点汤壶),沿墓周边哭边洒,叫“点汤”,必须正转三圈倒转三圈,意在画圈为界,纸质孝帽及所有纸扎焚于坟前。在孟津一带,下葬完毕后,女孝眷们用富贵馍投打引魂幡,直到打倒为止,谓之谁打倒谁有福气,能使子孙昌盛。偃师一带有将绳索挽成一团拖在地上拉回的习俗,称为“拉富贵”。

 

下葬后,还要举行祭祀土地神的仪式,目的是丧家破土建墓,惊扰土地,敬请见谅,保佑生者及亡灵。这一习俗汉代已有,称为“解土”(《论衡·解除篇》),以后历代都有此仪式。民国时期祀文如“维民国某年某月某日,祀土官X X谨以猪首、果品、香烛、清酤之仪,敢昭告于后土尊神前,跪而言曰:‘今年有已故X X殡葬此山,茔城安久,恐有触犯,祈神默佑,尚飨!”’。祭祀之后,孝子捧灵牌回家,家人点香接于门外,捧灵牌到堂屋安放。孝子进门前,要在放有铜钱和菜刀的水盆中捞一把,谁能捞住钱,谁就有福气,叫“捞富贵”。放把菜刀表示和死者一刀两断。在伊川一带盆内放铜钱不是让孝子捞的,而是让跟随孝子回采的鬼神捞的,据说鬼神位忙于捞钱,就不会跟进家门了。

 

除丧守孝  亡者安葬后,其亲属处理丧后之事,称为“除丧”。洛阳老城一带出殡后,族人立即将灵堂中的铺草等一并清除到门外焚烧,把一块生的带皮猪肉和肉汤埋在原来停棺的地方,以求吉利。将室内打扫清理干净,然后供奉家神。葬后第二天,孝子挨门挨户向乡里邻里磕头,行酬谢和回送之礼,俗称“谢孝”,标志着丧礼完毕。

 

除丧中还要“出殃”。是否出殃,由阴阳先生殃单而定。殃单是阴阳先生在为亡者定“卒时”,根据寿终时辰推算葬后有无殃魂还家窥探所开列的一纸清单。到殡葬时,阴阳先生将凭此单,推出出殃时日,殃起方向,殃升高度,殃散时刻,化气颜色等。民间相传,人死后,有的“灵魂”立即离去,有的则恋恋不舍呆在家中几天再走,传唤魂煞因而也逗留不走。人在断气后由阴阳先生推算死者的灵魂何时离家,若灵魂未走,要知道其落在何处,何时“出魂”离去,然后在其离去之时举行仪式送其离开,俗称“出殃”。出殃时间多在出殡后两天之间的夜晚,届时,丧家准备酒菜设祭并把家中所有门户大开,再举家外出躲避,鸡犬不留,以利灵魂顺利出走。门前要悬挂出殃标志,以防他人误人。邻居在其门前撒白灰,据说可避之。待出殃时辰过后,丧家回到门外先隔墙扔入一条扁担再放鞭炮,而后敲锣遍及屋内外,以恐吓那些暂时未离开的鬼魂。在偃师一带,传说死者灵魂离去时,要由阎王爷遣小鬼执索链前来拘拿,临走时还要到灶神处告别。为证明其真,丧家便在灶神牌位前撒一层细灰土,待出殃后,举家聚集灶神处,观看灵魂出走时是否留下印痕。“出殃”这种迷信活动在建国以前,受佛道轮回思想的影响,流传很广。建国后,已渐破除。

 

在洛阳,尊亲死后,还要守孝。孝子在一定时间内穿孝并停止娱乐和交际,三年内不许结婚以示哀悼。所穿孝服主要是白鞋。第一年,穿白鞋,孝子孝女穿毛边的,孝孙辈穿光边的;第二年,孝子孝女可以穿灰鞋,鞋口沿白边;满三年,孝子孝女及孙辈就穿孝衣到坟上,磕头烧香烧纸脱孝,以示三年守孝期满。家人去世后,第一年春节门上不许贴对联,不走亲戚,第二年可贴蓝色或绿色对

联,第三年才可贴红对联。

 

此外,洛阳民间还有寄埋之俗。凡亡人不应在祖茔入正穴,必须暂借坟角或暂借他处荒地短期埋葬者,叫“寄埋”。如少亡之男女青年及先夫而亡的女棺,一般有男等女,女不等男的惯例,即男先亡,可入正穴等女,以待合葬圆墓;如果女先亡,则不能先入正穴,必须通过寄埋,待男亡故后,才能正式合葬。但在伊川彭婆一带寄埋则没有男女之别,老人过世,若夫妻一方健在,则先将死者暂葬于土洞或土窑中,待以后夫妻合葬时,再将死者先柩取出,人土下葬。平时子女可于初一、十五等日于洞前窑前摆供烧香燃帛,遇十月一,也要“送寒衣”。

 

迁葬与迁坟,单棺迁徙,谓之迁葬;多棺迁徙,另立新茔,叫做迁坟。迁坟的原因,除公家征用,必须被动迁坟者外,也有主动迁坟的,其原因有二:一是墓穴饱和,迁出一棺立祖(有时也另带他棺),另立新坟。二是由于迷信,认为原坟不能庇佑升官发财,甚至会因风水原因导致发生凶险,于是请“风水先儿”另外相地立茔,不惜翻骨弄尸多棺迁坟。洛阳民间拔茔设新茔立祖除必须立男外,还有立祖六忌:(一)单棺(男亡女存)不立祖;(二)三棺’(妻外有妾或有继室)不立祖;(三)干骨不立祖,但女性新棺可带同亡夫之干骨立祖;(四)少亡(虽有子嗣)不立祖;(五)凶亡(不正常死亡)不立祖;(六)外丧(亡于外地)不立祖。

 

迁葬和迁坟的具体做法是,迁葬迁坟时,原棺未散者,仍按“湿棺”对待。如果棺毁骨散,必须用小型衣着(纸、布、丝质均可)包裹散骨,置入新制小棺,经装饰捆扎方能起运迁徙,叫“起干骨”。

 

洛阳市南郊农村迁坟时,在安放亡骨过程中(从旧棺中取出亡骨安放入新备的小棺中)要在棺上方打伞,谓亡骨不能见天日。迁坟的亡骨也要铺金盖银。在放骨的小棺中铺上黄色的布(丝、麻、绸均可)意为“铺金”,然后放入亡骨,并在脸上盖上白纸意为“盖银”。在亡骨身上还要盖上深色衣料,意为“寿衣”,在女性亡者脸上还要蒙黑布。整个过程肃穆悲戚。所用棺木多为白碴长条小棺,够放尸骨即可,也有用水泥方形槽替代,以保其久而不朽。

 

  二、火葬习俗

据《宋史》记载,在宋代,民间孤独无亲、贫困无地或得痨病而亡者可行火葬,并设置专门的“化人亭”。洛阳考古发掘的宋代墓葬中就有不少盛有骨灰的坛子和被火烧过的人骨,如1956年在邙山清理的一座北宋晚期仿木结构砖室墓,内有八具人骨,其中火葬七具,以陶罐为葬具。可知在宋代洛阳已有火葬这一形式。宋代皇帝两次下诏禁止火葬,可见当时火葬之俗并非个别现象。元、明、清时期,官方也严令禁止火葬,但火葬做为一种丧葬形式仍流行在下层民众中。民国时期,火葬仍存在并时有发生,但只是对凶死的人进行火化,认为这样可以烧死魔鬼、消除祸根,避免再发生类似的现象。

 

建国后,实行丧葬改革,70年代开始在洛阳市区范围内大规模推行火葬,生活于城镇的居民死后大多实行火葬。周围县城城区也或早或晚建有火葬场。火葬在节约耕地、节俭治丧、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卫生防疫等方面都是一个应大力提倡推广的丧葬形式。

 

火葬仪式除处理尸骨方法采取火烧而非直接埋葬之外,其他的仪礼与土葬习俗相同,或是在沿用的基础上有所简化和转变。50年代开始洛阳首先在公职人员中推行火葬。其具体程序为:死者不管是死于医院或家中,都须经过梳洗整容更衣,之后送往殡仪馆,也有在殡仪馆整容更衣的。再由死者所在单位组织治丧小组负责发讣告,90年代开始又有借助报纸电视等传媒发布讣告,也有死者家属自己发的。死者亲朋友好根据讣告通知参加追悼活动。对于那些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而牺牲的英雄人物,有关单位都组织大量人员参加追悼会或遗体告别仪式,以学习其优秀品德,弘扬精神文明。

 

追悼会一般在殡仪馆举行。殡仪馆按照预先安排将死者遣体移到大厅玻璃棺内,周围鲜花簇拥。前来吊唁的单位和个人将敬献的花圈、挽樟等排放、悬挂于大厅四周,挽词一般为“X X X(死者)千古”、“X x X永垂不朽”、“X x X英名永存”等内容。参加追悼会的死者亲朋要身着素服(忌红色亮丽花色的衣服),佩带黑纱或白花。死者遗像放在大厅玻璃棺前方中央。追悼会程序为:

(一)全体肃立奏哀乐,默哀三分钟。

(二)致悼辞或介绍死者生平。

(三)向遗像三鞠躬。

(四)到告别厅,绕棺一周,向遗体告别。

不开追悼会的,则直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追悼会或遗体告别仪式结束,进行火化之后,将骨灰置于家属事先选好的骨灰盒中。死者骨灰或寄存在殡仪馆的骨灰堂中,或带回家中,近年也有将骨灰盒装棺或直接埋人土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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